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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5 11:16:5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吴中区教育局《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吴教【2020】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小班适龄儿童,户口在南区派出所,且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一致。(此住所商业、办公、工业用房等非居住用房除外)。

三、招生范围

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周边区域,涉及新城金郡、越湖家天下、首开国风华府小区、兴昂花园。

特别说明:

根据学校现状,经上级部门统筹,部分幼儿将安排在碧波实验小学附属城南幼儿园借读,地点: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津路6号。

四、报名办法

1.提前填表

请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家长在6月20日前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nsdsh.com/首页,在“通知公告”栏下载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认真填写至“以上内容请家长逐项亲笔填写”的相关栏目。(表格编号由学校填写),报名时上交招生老师审核。

2.招生时间、地点

6月20上午08:30——11:30    新城金郡、兴昂花园

6月20日下午13:00——16:00    越湖家天下、首开国风华府

6月21-22日    其他符合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一致的未登记的小班适龄儿童。

地点: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请家长在规定的时段前来验证报名,不需要提前排队,不带幼儿。报名时每个家庭只需一位家长,自带黑色水笔、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序进入幼儿园报名。请家长们绿色出行,不开私家车,电瓶车停在学校大门外指定区域。

报名当天,请家长佩戴好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苏城码。

五、材料要求

1.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幼儿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各一页;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都需要复印首页,户号清晰。)

2.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要求:户主页及“附记”页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房产证编号一定要清晰,房产证编号前有“苏房权证吴中字”或“不动产权”。)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4.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孩子家长信息页、孩子第一针记录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父母的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且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两份小班新生报名申请表。

六、补充说明

1.如果父母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请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

2.如果父母无房(苏州户籍),且户口、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是唯一居住地的,需要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依据)

3.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4.家长要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经核实材料有假,取消报名资格。

七、入园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66985007  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

66985137  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



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2020年6月13

2020年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小班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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